案情回顾——
小帅(化名)是一名未婚青年,经常观看小美的直播,并多次通过直播平台向小美(化名)进行打赏。后来二人互加凯发官网入口的联系方式,并频繁聊天。小美时常透露想要上“千元榜”,并请求小帅帮忙打赏,并称完成上榜任务后就到小帅的家乡与其奔现。小帅以为只要不断打赏,就能和主播奔现交往,于是累计打赏,并微信发送红包,还淘宝代付了部分买卖款项。但小美却拒绝了他的“恋爱”要求,还将其拉黑。后以小美承诺如果不奔现恋爱就退钱为由诉至高基庙法庭,要求小美退还其打赏、微信红包及代付的货款。
法庭审理——
高基庙法庭在收到该案件材料后找到了小美,小美称承诺与小帅奔现的聊天记录,均是公司统一话术,双方之间并没有就给付钱款和建立情侣关系达成任何约定。小帅刷礼物的行为完全是自愿的,而且打赏的礼物经过抖音平台结算之后,她只拿到了其中一部分的收益。
承办法官刘佳考虑到当事人对网络直播打赏的定性有分歧及相关法律意识淡薄,若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直接判决,不利于双方矛盾真正化解,甚至可能在网络上造成不好的舆论和价值导向。基于上述考量,在悉心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经过对双方做“背靠背”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小美向小帅退还一半资金,这起纠纷案件圆满化解。
法官说法——
网络直播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也带来了诱惑和风险。法官在此提醒,直播打赏本身并不天然具有危害,打赏与否由浏览用户决定。打赏要结合自身经济能力、家庭实际等理性消费,切勿激情打赏、盲目消费。类如小帅这样为了追求小美而在小美示意下进行大量打赏的行为,本身违背以感情为基础的正常恋爱观。虽然通过诉讼方式挽回了部分损失,但也反复波折,其行为不应得到提倡。直播行业的从业者也应当遵守《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加强道德约束,文明互动,不诱导用户进行大额打赏,共建健康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
(邱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