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宣判林享清等9人涉恶案,“恶老大”6罪并罚,获刑20年!罚金1950万元!没收财产3000万元! -凯发官网入口

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 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区法院宣判林享清等9人涉恶案,“恶老大”6罪并罚,获刑20年!罚金1950万元!没收财产3000万元!
2020-12-22 15:48:2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12月18日下午,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依法对林享清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虚假诉讼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区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林享清、张红英先后以本人或亲友的名义在武汉市注册成立艺赏典藏、武汉百通大业实业有限公司、武汉百通百盈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未经金融管理部门许可,在武汉、咸宁等地非法从事高利贷放贷活动。为敛财聚富,组织规模进一步扩大,逐步形成了以林享清为首要分子,朱波涛、施碧岑、张刚为重要成员,张红英、王小平、肖波、郝超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人林享清、张红英以本人或亲友名义向多人非法出借资金,在借款人未按约还款的情况下,林享清带领或安排公司员工被告人朱波涛、施碧岑、张刚、肖波、王小平、郝超、林保桥等人,到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亲属的住所、单位,采取殴打、威胁、喷漆、贴报、据守、恶意举报、强占财产、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暴力、威胁、“软暴力”手段,实施犯罪活动。其中敲诈勒索3起、诈骗1起、寻衅滋事56起、非法拘禁2起、虚假诉讼4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
区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首要分子林享清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财产3000万元,并处罚金1950万元;其余八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相应罚金。对被告人所退违法所得1.35万元,发还给被害人。追缴被告人犯罪所得共计541.305万余元,发还给被害人。对被告人犯罪所用资金、房产共计965.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被告人犯罪所得4套房产及公安机关扣押的其他财产依法发还被害人,对被告人其他犯罪所得及违法财产作出了相应处理。
潘梦玉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