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老河口市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安志强等7人分别涉嫌犯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采矿罪一案。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部分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1998年4月,安志强在将本市邬某某刺死一案中被认定系正当防卫,安志强因此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2004年,安志强为强行介入老河口市污水处理厂砂石供应生意,纠集众多社会闲散人员持凶器追撵其他砂石供应人员,在本市知名度大增。此后,安志强通过砂石供应、承揽污水处理厂部分工程积累了经济实力,期间,安志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向污水处理厂供应砂石时,私自抬高砂石供应价格,扰乱市场管理秩序,迫使他人多支付砂石款15万余元。2010年,安志强成立老河口市睿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原八一砂石厂为据点,在老河口市汉江河段开采、销售砂石,并先后拉拢被告人丁龙、钱刚、付九林、韩忠泽、王国友、沈兆虎加入,自2013年开始,有组织的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采矿、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仅开采砂石获得非法收入就达138万余元。
安志强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采砂及供应砂石行业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安志强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丁龙、沈兆虎、钱刚、韩忠泽、付九林、王国友系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破坏国家机关、行业管理部门正常工作秩序,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老河口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规范高效、秩序井然,被告人的权利得到依法保障,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围绕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避免感染风险,老河口法院在审判区域设置2.5米玻璃隔离幕墙,专设视频旁听席,并提前对相关场所进行专业防疫消杀,对押解干警进行核酸检测,依托庭审、旁听、看押、休息等多处隔离功能区域,全方位做好庭审保障工作。所有被告人着戴防护服、护目镜、口罩等防护设备参加庭审,所有参与旁听人员一律做好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进入。
由于本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老河口法院将择日宣判。
(杨鹏 唐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