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法院执行首例以拆除地面建筑物为标的的案件
通讯员 童曙明 闵照
6月25日下午,英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温泉镇甘塘坳村开展一宗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的执行工作,对涉案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干警带领施工人员开着挖机到达现场后,按照预定方案,由执行局干警维持现场秩序及安保工作;甘塘坳村委会负责对围观群众进行引导,确保现场安全;由施工人员对需拆除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
5点10分,案件承办执行法官周明辉在对案件情况做简要介绍后,宣布强制拆除开始。再确认现场安全后,施工人员开始施工,在机器的轰鸣中土地上的建筑物被强制拆除。
该案为英山法院2018年的首宗以拆除地面建筑物为执行标的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于今年5月29日发出迁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方某某、杜某某在2018年6月8日之前迁出工厂,返还租赁土地。届满后被执行人未迁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为保证执行工作的圆满完成,法院就拆迁公司的选定、拆迁费用的确定、拆迁现场的施工安全等具体事项、各个环节均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以确保此次行动万无一失。
此次强制拆迁行动,是对法律的公平正义及威严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的体现,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