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露熊毅
“您尾号8117银行卡6月19日09:32转入61000元,余额62420元。”一条银行卡到账提醒短信,让浠水法院执行干警钱方心中的大石落了地,也让一件长达17年的历史积案划上了圆满句号。
2001年,王某先后三次向蔡某借款共计35000余元,约定月息两分,一月后还款。期满后蔡某多次催讨未果,遂于2001年6月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后,法院判决王某向原告偿还欠款及利息合计35683.55元。王某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001年10月25日,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浠水法院执行干警上门调查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因拖欠大笔债务无力偿还,早已“跑路”。王某多年来音讯全无,导致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今年6月份,案件执行出现了重大转机。2018年,浠水县县启动棚户区改造工程,被执行人王某的房屋也在改造区域范围内,浠水法院执行局掌握情况后,立刻向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发函,将其房屋拆迁补偿款进行冻结协助执行。补偿款冻结后,王某亲属主动来法院联系案件执行法官,并将执行案款61000元打到法院指定的账户上,案件执行完毕。
据悉,浠水县棚户区改造工程启动后,浠水法院在县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协助下,冻结、保全十余名被执行人房屋拆迁补偿款近1000万元,成功执结了10起执行积案,为攻克执行难题提供了新思路。(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