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郑满元熊毅
6月21日,记者获悉:近年来,因市场需求大,利润丰厚,部分不法分子受高额利益驱使向河道砂石伸向了“黑手”。盗采河砂的行为,不但破坏会河道周边生态坏境,使国家的矿产资源大量流失,还会影响防洪和饮水安全。近日,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首例非法采砂案,斩断伸向河道的“黑手”。
2018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小张(化名)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手在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某河段盗采河砂,并通过微信群来发布售砂信息,待货车司机将运砂车开到现场后组织司机采砂。至2018年4月,犯罪嫌疑人累计非法开采并售卖河砂1.5万余立方米,经物价鉴定,非法开采及售卖的河砂价值人民币46万余元。2018年6月14日,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小张。
这是自2016年12月1日,“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非法采砂正式入刑以来,该院首次以涉嫌非法采矿罪依法批准逮捕非法采砂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办理这一典型的刑事案件,对试图通过非法采砂牟取暴利、严重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警示,震慑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该院将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能,做好部门协同工作,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环境领域犯罪行为,为红安县生态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编辑 熊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