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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需要这样的政协委员
2018-04-28 23:50:2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记黄冈市优秀政协常委 正富综合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刘友斌

 

    通讯员 刘丹生

 

    黄冈有这样一位政协委员,他几十年如一日,敢言善言直言、学法用法修法,嫉恶如仇急公好义而又热心快肠乐于助人,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尽责,为群众解难,他先后写了几十份提案,有三份提案获政协优秀提案奖;他被黄冈市18家单位聘为党风行风执法监督员,他拥有的不只是荣誉和头衔,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他待人真诚乐善好施,为家乡修桥补路引导群众奔小康,为防洪救灾带头倡议慷慨解囊,为公安派出所送去了汽油、数码相机和夜间巡逻自行车;他把出租车公司打造成黄冈的一面流动红旗,这些年正富公司司机们共归还100多部手机,40多万元现金存折物品;他为社会治理和法制建设建言献策,让一些敲诈黑恶团伙灰飞烟灭,让新《湖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更公正更适合实情…   

    他就是湖北省红十字会会员,黄冈市优秀政协常委,黄冈市工商联副主席,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和公安局执法监督员,市纪委和住建委等多家单位党风行风监督员,黄冈市正富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刘友斌。这么多的荣誉职务在刘友斌身上折射出一种回馈社会协助政府关爱群众的光明和正能量-那就是责任。      

    责任的真实体现首先是为社会的贡献,作为黄冈市最早的出租车公司创办人,刘友斌在黄冈有一定的名气,二十多年来,正富公司先后安排200多人就业,累计缴纳各项税费过2千万元,向社会及有关单位个人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40多万元。1998年黄冈市区防汛抗洪的关键时刻,刘友斌和正富出租车公司无偿提供10辆“面的”车,连续三天接送防汛人员;2003年为市政府公安局夜间治安巡逻队捐赠了60辆飞鸽牌自行车,为市区两个派出所送去了1部数码相机和2吨汽油,逢年过节带上物品慰问一线干警;为家乡修路建水塔,先后争取市发改委、扶贫办项目资金扶贫资金14万元,个人捐赠2.6万元;2006年,团风县淋山河镇张友元在浙江温州打工,由于一次车祸事故成了植物人,在温州医治半年后回到黄州脑血管医院进行后期治疗,家境贫寒的张家面临绝境,刘友斌在黄冈电视播放节目中看到后的第二天就带上3000钱去医院看望,并把钱交到张友元妻子的手中,他是第一个看了电视去医院捐赠的人,带动了更多的人献爱心和捐款。这样雪中送炭的故事还有很多,红安、罗田、团风、浠水的扶贫,叶路洲、下巴河的防汛救灾、印度洋海啸灾害的捐赠等等,都有刘友斌奉献爱心的身影。创业天地宽,慈善无止境,会说不如真做,践行胜过决心。富则兼济天下,刘友斌的公司不是黄冈出租车公司中最大的,也算不上大款,但他对社会对受灾者对贫弱群众用一份赤诚捧出了他的热爱。      

    责任的公正体现还在于为政府分忧、协政议政,刘友斌当了22年政协委员,先后写了40多份提案。1998123日《黄州城区出租车市场亟待整治》,1999518日《治理“三乱”刻不容缓》,1999723日,《我给市“四大家”领导敬言》,2000523日《黑恶势力极度猖獗 面的司机叫苦不迭》,20011112日《狠刹“三乱”风 依法抓管理》,2004430日《打击黑恶势力  净化治安环境》,2005226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名人名派  铲除市场黑恶霸头  创建良好市场经营环境》,200548日《违规收费何时休》,2006222日《加强司法监督 规范司法鉴定》225日《改善医疗环境  整顿医德医风》,2008927日《对出租车“打顶”驾驶员应进行严格管理》,刘友斌围绕行业话提案,扶正祛邪奋疾呼。诉民情申民意,反映问题恰如其分,分析问题恰到好处,提出建议切实可行,真正地忠实地履行了一个合格的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协政、为国事申社情诉民意的沉甸甸的职责。        

    责任的大道为公还体现在刘友斌学法、用法、修法的使相关法律更切合实践、实际、实情的建言献策上,2005年刘友斌通过大量的实例调查,对当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些方面提出质疑,200451日执行的《新交法》第76条严重损害了机动车驾驶员的合法权益,助长了非机动车、行人无视通行规定,不管红灯、绿灯任意穿行的不良习性,黑恶团伙势力趁机玩法律的空子,故意找机动车制造交通事故,有的黑恶势力利用《新交法》第五章第70条交通事故处理中“自行协商”的漏洞,对机动车辆漫天要价,敲诈勒索,引发导致了许多交通事故纠纷没有公正处理。针对这些弊病,刘友斌根据实际调查了解,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如恢复“依责令处,依责分摊”的规定,建议对第81条中“规定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等内容删除,应修改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应对照各自应遵守的通行规定,判定事故责任,再按责任分摊赔偿责任”;建议《新交法》中第70条“自行协商”和第74条“双方申请公安调解”等内容,仍应坚持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依法进行调处,如确因双方自愿无争议,自行协商解决,应在公安交警监督下进行,并办理结案手续;恢复事故责任认定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关于“机动车无过错,在交通事故中承担10%-20%”的规定应参照其它省“最高不得超过10%1万元”的条例,依据湖北省经济状况,明确同等责任赔偿最高不应超过60%;建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对受伤人员和护理人员的误工工资标准,应依据当地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农村劳动力年平均收入核定,不应划分行业,以免部分人有机可乘,乱开虚假证明;建议修改交通事故处理中城市人与农村人同命不同价的问题。刘友斌的修改意见稿得到了黄冈市运管处、客运处、监管处、城管支队、胜利街派出所、东门派出所、禹王派出所、新港路派出所、华兴公交公司、黄冈城区六大出租车公司一致认可,有22个单位盖章,470多人签名。这一建议引起了湖北省政协委员会的高度重视,在2005年第58期《各界反映》编发了《建议进一步落实关于重大法律法规出台前政治协商的规定》的信息,报送省四大家,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专门作了批示,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2006429日,湖北省法制办邀请刘友斌参加了《湖北省道路安全条例(讨论稿)》讨论协调会,在会上刘友斌的建议得到了与会代表的认同,在修改中采纳了刘友斌的意见,明确规定,交通事故按责任处理,同命同价得到了重视,机动车无任何过错,赔偿额不超过10%200712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届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中明确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决定自20085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规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刘友斌热心快肠,好仗义执言,敢管正事敢管不平事敢管员工受骗事,2013年黄冈交警王某某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中被人故意偷拍视频陷害,后经电视台曝光,受到不公正处分,刘友斌经过调查核实,自发和各出租车公司员工一起集体联名上书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反映真实情况,为公正执法的交警鸣了不平,扬了正气;公司员工宋某某在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事故处理中,宋某某的姐姐因为救弟心切,加之对法律缺乏了解,被黑心律师和违纪法官前后骗了20多万元,刘友斌详细了解情况后,和公司员工一起联名反映,几个回合,终于使黑心律师被绳之以法,违纪法官受到处分。一次次善与恶、法治正义与歪风邪气的较量中,刘友斌是那样大义凛然有智有勇,威武不能屈,他是员工的坚强靠山,是法治社会的文明斗士。    

    刘友斌的责任的社会效应社会意义方面还体现在正富出租车公司的法治建设、规范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上,在正富出租车公司文化墙上有驾驶员互助自治会管理细则、安全行车十不开(技术熟练,车况良好,谦虚谨慎,不开英雄车;忍字当头,礼让三先,得理让人,不开赌气车;车多人多,不急不抢,顺序前进,不开霸王车;路宽车好,人车稀少,控制车速,不开麻痹车;险路危桥,浓雾冰霜,情况不明,不开冒险车;车有故障,及时修理,恢复车况,不开凑合车;逢年过节,车阻路挤,冷静沉着,不开急躁车;身体疲劳,心烦意燥,及时休息,不开疲劳车;车况不熟,道路生疏,谨慎操作,不开鲁莽车;令行禁止,服从指挥,按规行驶,不开违规车。)及20句警语、驾驶员创优争先竞赛网络图、出租车安全竞赛图,挂满了社会人士赠给刘友斌赠给公司和员工的各种锦旗,“合格的政协常委、弱者的法律卫士”,“公司的光辉形象,员工的良师益友”,“爱心企业捐资扶贫”……刘友斌带领员工积极参加“三让一整治”(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整治交通秩序)活动,并在市区出租车行业带头请人安装计费器,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安全学习教育制度,严格管理,奖惩兑现,2018年黄冈市政府拒绝车窗抛物告别不文明行为12期曝光行动中,正富出租车公司员工积极参与,没有一辆不文明行为曝光车,正富公司政策法规宣传到位、政治思想教育到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公司先后被省建设厅授予“优秀出租车公司”,被省交通厅授予“十佳文明优质企业”,被省工商联、劳动厅授予“再就业先进集体”,被黄冈市政府授予“优秀民营企业”等,刘友斌和他的正富出租车公司成为黄冈出租车行业的一面鲜艳闪亮的旗帜,成为黄冈城市文明的流动驿站,刘友斌,一个把责任扛在肩上大写的人民的政协委员。(编辑 熊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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