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网络,误入歧途
小俊是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只有十七岁。他多次潜入某学校实施盗窃,金额累计近三千元,最后一次作案时,被保安抓个正着,学校将小俊交给了公安机关。
“我们发现,小俊在案发前的三个多月,吃、住、玩在同一家网吧,他为什么不回家?”检察官很疑惑,这个十七八岁的孩子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检察官第一时间找到小俊的父母详细了解情况。
小俊的父亲原是一家广告公司的员工,后来自己开店,虽工作繁忙,但收入尚可,小俊还有一个同胞妹妹,母亲全职在家照顾两个孩子,本是和乐幸福的一家,却在小俊上高一时出现了变化。由于母亲生病在外地住院,父亲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小俊跟随朋友上网吧染上网瘾,一发不可收拾,逃课上网成为常态。
有一天在与母亲一番争吵过后,小俊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窝在一家网吧里,不分昼夜地发泄他的网瘾,身上携带的钱财用完后便开始偷盗度日。小俊的父母遍寻网吧,心急担忧但也无可奈何。
亲职教育,正心诚意
沉迷网瘾、误入歧途的孩子,管教心切、束手无策的的父母,面对此种情况,检察官对小俊及其家长进行了一次敞开心扉的亲职教育。小俊的父母逐渐意识到,自己管教孩子的方式确有不妥,除了学习成绩之外对孩子其他方面关注太少。
眼看着同胞妹妹和好友都在当年考上心仪的大学,小俊眼里是掩饰不住的羡慕和落寞,浑噩的日子被现实荡清,才惊觉自己的荒谬。检察官趁此时机,帮助小俊正确认识自身错误,鼓励他只要悔过自新,仍然可以迎头赶上、不负青春。
检校共助,青春逐梦
“纵观全案,小俊虽多次实施盗窃,但涉案金额不大,且已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得谅解,如今真诚悔罪,我们认为他完全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经听取被害人、公安机关的意见及不公开听证后,大家一致觉得应该给小俊一次自新的机会。检察院依法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随后的九个月考验期内,小俊表现良好,成绩不断提升。
一转眼,考验期届满。距高考只剩几天,检察官向小俊的父母告知将对小俊不起诉。高考结束后,检察官当面向小俊宣告了不起诉决定。
如今捷报传来,小俊终圆大学梦,少年扬帆,再启航。
(曾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