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黄石市检察院召开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推进会,总结当前全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情况,研究会商办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市企业合规案件办理工作。
“我们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合规监管方案,由税务师、律师组成第三方监管人对企业进行合规监管,引导企业建立合规机制,并按照月度进行考察,分节点推进,做到精细化监管,以监促管发挥质效。”“检察建议如何精准体现企业合规内容?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人在制定合规计划时是否有明确的操作指导?”……会上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汇报各院企业合规案件办理情况,并分析了开展企业合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以检察建议模式办理的企业合规案件,要增强检察建议内容的精准性,加强建议的可操作性,将宏观的合规政策和实际合规操作结合起来,保证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合规计划要突出特点,梳理出问题要求企业自查,在突出整改重点的同时兼顾一般共性问题,还要加强对监管人的履职检查。”针对各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黄石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自今年启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黄石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2件(其中企业合规考察模式3件,检察建议模式9件),涉及企业11家、企业相关责任人员19人,发出检察建议6份,6家企业已进行反馈回复。纳入合规办案程序的案件,均上报省院审批。
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对全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案件办理的进度和成效给予了肯定,并对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到试点单位的责任与使命。企业合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是服务大局、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是上级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要将企业合规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加以推进。二要正确评价当前试点工作的成效。黄石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接下来要进一步提升质效,扩大影响力,要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要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每件案件,办成标杆,办成样板。三要重视试点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各院一把手要亲自抓改革试点工作,要加强向当地党委、政法委的汇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总结、提炼和调研。
会议由黄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瞿义强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检察院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企业合规案件承办人参加会议。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