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刑事执行监督质量和效果,严防“纸面服刑”,维护司法公正。7月下旬,赤壁市检察院对一起提请撤销缓刑建议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社矫局相关负责人参与听证,并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参会,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华平主持。
2021年4月,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某因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6月中旬,市社矫局发现朱某某失去联系,该局组织查找一月有余无果,现朱某某下落不明。7月下旬,该局拟向原审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同时,该局反映,市公安局协助查找朱某某时发现其被武汉市公安局某分局于7月上旬网上通缉,且从警综平台下载了该网上通缉文书。市社矫局获悉后即与武汉市公安局某分局联系,未得到回应。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情作了介绍,并在分析案情中进一步释法说理。社区矫正对象朱某某被网上通缉,理应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涉嫌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漏罪。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应由朱某某犯新罪或漏罪行使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其撤销缓刑。但因武汉市公安局某分局未回复赤壁市社矫局,导致不能确认朱某某涉嫌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漏罪;现仅以朱某某脱管超过一月,就向原审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是否妥当呢?
随后,参会人员围绕“现就以朱某某脱管超过一月,向原审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是否妥当”的焦点进行提问,踊跃交流。大多数参会人员同意市社矫局向原审法院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少数参会人员则建议先查清朱某某是否涉嫌犯新罪或者漏罪后再作决定。
赤壁市检察院听取了各方意见后,结合本案的事实证据,采纳了少数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查清朱某某是否涉嫌犯新罪或者漏罪后再作决定。
赤壁市检察院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开门纳谏审查案件,践行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职能,积极贯彻落实在“纸面服刑”清查工作中的各项要求,依法对刑事执行案件全面把关。赤壁市检察院将以此次清查工作为契机,扎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切实规范刑事案件执行监督,增强司法公信力。
( 李敏慧 卢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