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张三借了5万元钱,约定去年12月31号还钱,但是现在已经过期了我就是不还,那么张三可以向法院告我请求还钱的时效是多长呢?”
“我们居住的小区内占用公共道路的车位对外开放收费、小区公共电梯内贴广告的收入,属于谁?”
“张三为好兄弟李四的债务提供担保,李四的债务到期后不能偿还,张三需要还钱吗?”
……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代姗姗到湖北协丰纺织有限公司宣讲民法典,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代姗姗阐述了民法典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密切联系及其重要指导意义,简要介绍了民法典七编的主要内容,随后从大家最关心的“借款合同”、“担保责任”、“房屋买卖”、“婚姻家庭”、“侵权责任”等问题出发,引用社会热点案例,深入浅出进行详细讲解,并与在场员工互动,耐心解答大家的疑问。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学好民法典,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作为企业职工,我们更需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营造良好法律环境,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与企业共同成长、共同成就。”
课堂最后,代姗姗还向员工们介绍了公安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职能,引导企业及其管理者和员工依法合理有序反映诉求。
“这样的宣讲蛮好!检察官讲的都是我们熟悉的例子,说的都是身边常见的事,一步一步引导我们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好习惯,希望检察官们以后多来我们公司讲讲法律知识!”听完讲座后,公司副总经理金典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湖北协丰纺织有限公司班组织以上管理人员、公安县工商联相关负责人等参加宣讲活动。
(夏海燕)